关于蔺金太、李伟同志确定职级的通知
来源:
作者:干部处
时间:2017-09-30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文件
津建党〔2017〕79号
关于蔺金太、李伟同志确定职级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蔺金太同志确定为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
李伟同志确定为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科员(一级科员)。
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