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洪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作者:干部处
时间:2017-08-3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文件
津建党〔2017〕68号
关于周洪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洪明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曾航宇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质量安全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区县指导处处长职务;
李民同志任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访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职务。
中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