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人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申请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8号窗口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或提供虚假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颁发《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